條款與細則

  1. 啟動購物Summer Fun消費抽獎活動(「活動」)由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主辦單位」)舉辦;

  2. 參加活動,即視作同意及接受遵守本條款及細則;

  3. 活動推廣日期:2026722日至2026913(「推廣期」)

  4. 活動換領時間:中午12時至下午8(2026913日的換領時間延長至晚上830)

  5. 活動推廣地點:啟田商場

  6. 截止登記時間:2026913日晚上1159(「截止時間」)

  7. 有效消費單據日期:2026722日至913日晚上8

  8. 推廣期內,顧客於活動推廣地點指定商戶以電子貨幣單一收據淨消費滿指定金額,即可憑有效正本機印發票於活動換領地點換領相應數量的抽獎機會(「抽獎機會」)

以單一收據指定消費金額

抽獎機會

電子貨幣消費滿$300


一個

每額外消費多$150

(每張收據最多可獲十個)

額外多一個

額外獎賞

於以下指定商戶單一淨消費滿$300,可額外獲得「抽獎機會」一個。


時裝與配件: SOLER, Gitti, KT5, SKECHERS, DR. Kong, α bag, Fast Fish, Baleno, 眼鏡 88, 雅仕眼鏡, maple, In & Out, Free Mix, 名店專業眼鏡, 球拍城

電子產品: 泰安, 小米之家, 領鋒影音電業

玩具及其他: 玩具站 , Play Wow



顧客須掃瞄券上之QR Code 進入指定網頁,填妥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並完成提交,參加者將有機會獲得豐富獎品一份(「獎品」)

  1. 主辦單位將於2026923日 於領展香港辦公室 (香港九龍觀塘海濱道77號海濱匯120) 進行抽籤,於該活動推廣地點的參加者中由電腦隨機抽出共63位得獎者(「得獎者」)

  2. 所有用作換領之發票必須由同一活動推廣地點之商戶發出,並只適用於該活動推廣地點之換領地點換領抽獎券;

  3. 所有用作換領之發票的消費日期必須是在推廣期內發出,並於消費日即日內換領抽獎券,所有逾期之發票將不獲受理;

  4. 所有晚上 7時半後發出之發票(2026913日除外),可於翌日活動換領時間作換領用途,逾期無效;

  5. 所有用作換領之發票必須清晰印有商戶名稱、消費日期、時間及金額之收銀機發票正本,顧客必須提供消費所使用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或記錄介面給工作人員核實。如對任何發票之真偽存疑,主辦單位工作人員有絕對酌情權拒絕接受;

  6. 恕不接受任何分拆簽賬,顧客於同一商戶之消費簽賬不可分拆成多張發票或簽賬存根以參加活動,每套發票當中只接受一張由同一商戶同日發出之發票;

  7. 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易辦事、 Apple Pay Samsung Pay Google Pay Tap & Go 拍住賞 、 AlipayHK BoC Pay PayMe from HSBC WeChat Pay 、八達通、八達通銀包及 TNG Wallet 或其他手機支付程式、或受 《 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 》 (第 584 章)規管的其他儲值支付工具;

  8. 恕不接受(i)任何以現金/任何形式商舖禮券/餅券/月餅券/現金券等形式付款之發票、以任何形式支付之預繳消費、訂金收據、手寫單、發票重印本、影印本或複印本或已損毀及/或塗改之發票; (ii) 任何銀行、老人院、護老院、醫務中心、供金會、僱傭中心、證券及投資公司、香港賽馬會、展銷攤位、展銷亭、購買美容中心套票、購買門票、八達通及其他手機支付程式增值、繳費靈、律師費、中介費、樓宇買賣佣金、租金、任何按金、向政府部門、公共服務及電訊公司繳費、儲值卡或任何增值卡之付款收據; (iii) 香港郵政局發出包括購買郵票之收據;(iv)購買或增值任何形式商戶會員卡、代幣、商舖禮券及餅券,購買金粒及金條之發票;

  9. 計算消費總額須扣除任何信用卡、易辦事、任何形式商舖禮券、現金券、餅券、月餅券、會員卡、八達通或其他手機支付程式或會員卡等任何形式的積分或優惠後之淨支付金額;

  10. 已用作換領之發票均會被蓋印及/或拍照以作紀錄,已蓋印之發票不可重複使用參與商場內其他推廣或換領活動(商場泊車優惠除外) ,發票照片只會用於是此活動紀錄之用,一切存檔將會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銷毀;

  11. 抽獎券會於發票核對妥當後即時派發,顧客必須即時核對清楚,如發現有任何錯漏/問題,須即時與在場工作人員核對,事後將不獲安排補發、更換或其他補償;

  12. 為避免秩序混亂,參與換領之顧客每人每次只可憑最多三套核實及有效發票換領抽獎券,如欲登記其餘發票,顧客必須再排隊輪候;每位排隊顧客只當一位計算,請勿代其他人士排隊輪候換領抽獎券。如顧客於排隊期間離隊,則須重新排隊輪侯;

  13. 每個抽獎券只限提交答案一次,並必須於截止時間前登入活動網站提交答案;

  14. 主辦單位將於2026930日於商場官方網站、社交平台、英文虎報及星島日報刊登活動之得獎者名單;

  15. 主辦單位將於2026930日至2026107日期間以得獎者登記時提供的電郵地址發送領獎通知及專人聯絡得獎者領獎事宜。得獎者須於 2026930日至1014日期間 (中午12時至晚上8)(「領獎期」),內親臨啟田商場之顧客服務台並出示以下證明領獎:

    1. 領獎通知電郵

    2. 有效之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1. 主辦單位不提供或安排送貨服務,得獎者必須親自領獎,恕不接受任何授權人士代替得獎者領取獎品;

  2. 如主辦單位未能聯絡得獎者或得獎者未能於領獎期內親臨指定地點領獎或未能提供領獎所需之證明資料或提供之身份證明文件與顧客提交之個人資料不符,得獎者將視作自願放棄其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權利收回領獎期過後仍未被領取的獎品,並全權決定處理方式;

  3. 每名顧客於每個活動推廣地點最多只能於整個活動獲得獎機會一次;如發現得獎者有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其抽獎/得獎資格將會被即時取消;

  4. 所獲獎品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優惠/產品/服務;

  5. 得獎者必須在領獎後即時檢查清楚獎品,如有任何問題,須即時提出進行更換,事後將不獲安排補發或其他補償;

  6. 主辦單位並非獎品供應商,如對獎品之品質狀況或獎品上列明的任何規格上有任何疑問、查詢及/或跟進均由相關的供應商負責,主辦單位對獎品任何事宜恕不承擔任何責任及/或賠償;

  7. 倘得獎者與供應商/服務商之間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自行解決爭議。在爭議不損害本條款及條件項下主辦單位的任何權利(包括就爭議行使作出最終决定性决策的權利)的前提下,主辦單位將有權不參與該爭議;

  8. 得獎者須自行評估及留意是否對獎品內提供的任何(如適用)食品/飲品/個人護理及清潔用品及/或物料出現敏感症狀。主辦單位不會因任何人士食用/飲用及/或使用後(如適用)出現敏感反應或不適而承擔任何責任及/或賠償;

  9. 由指定商戶提供之獎品/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實體或電子現金券/優惠券/換領券或服務)均受該商戶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閲該商戶的條款與細則,有關商戶之營業時間及/或業務狀況有可能因個別情況而有所變更,相關獎品/服務之供應/使用均以該商戶的調整作準,請於惠顧前向/於商戶查詢/查閱;

  10. 顧客須同意主辦單位使用其參與此活動之照片/錄像作是次活動的宣傳及推廣用途;

  11. 主辦單位保留權利在極端天氣或不可抗力的情況下,不作事先通知取消、暫停、延遲活動或更改活動條款及細則。因該取消、暫停、延遲或更改而引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後果,主辦單位將不會負上任何責任/賠償;為避免秩序混亂,主辦單位保留酌情權拒絕任何影響活動進行的人士參與活動;

  12. 主辦單位將會根據法例或附屬規例頒佈的措施,保留酌情權在任何時間因應相關法規及按實際情況實施適當管制措施,活動安排將可能會有所變更;

  13. 主辦單位不會就有關活動網站/作業系統/應用程式的任何在不可抗力因素情況下、延誤、錯誤、遺漏、無法辨識、網絡中斷、失靈等情況承擔任何責任及或賠償,顧客均不得異議;

  14. 若發現任何行為破壞/影響/干擾活動,將會即時取消該顧客參加活動的資格,主辦單位保留所有追訴權;

  15. 為避免秩序混亂,主辦單位保留酌情權拒絕任何影響活動進行的人士參與活動;

  16.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17. 活動詳情請留意場內宣傳海報、瀏覽Linkhk.com 或查詢請與商場職員聯絡。

  18.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61664-6

  19. 所有收集的個人資料,將會用於在附件中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所列明的用途上,而相關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依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聲明處理。而相關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和政策詳情,請參閱附件中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